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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在洗浴城打工,洗浴城有色情服务,小李知道也介绍客人,老板和小李被拘留审讯,已经半年了,家人和朋友见不到小李,律师呢是老板的家人请的,目前还未开庭。审讯时,小李承认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小李会被认定为主犯呢还是从犯,量刑会是多少,他的家人和朋友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小李,是不是可以在开庭前重新指定律师呢

其他 2009-04-17 23: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刑法第359条规定,小李和他的老板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小李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应属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嫌疑人家属只能在判决生效之后才能与嫌疑人相见。开庭前被告人可以重新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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