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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超市上班是收银,我家里孩子奶奶病了没办法照顾孩子,我就请假了,请了20天左右,孩子奶奶现在还没好,孩子没人照顾,我就想着辞职,我和领导说了,领导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扣押了我的工资,合同上写的是,提前一个月辞职,我上班的地方没有社保,请问怎么办?

其他 2020-12-06 02: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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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如果是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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