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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通过法院庭外和解写的协议,一些条件后,娃娃随男方生活,女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还有一条是女方放弃其它诉讼请求,现在男方长期不在家由男方母亲照顾,她们并且有意识的不让女方接触,这种情况下女方应该怎么寻求法律帮助,有没可能要回抚养权

争议解决 2020-12-07 18: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女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是两岁以下,女方也会拥有优先哺育权,如果您仅仅是想要回探望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你好,可以到法院变更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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