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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下,婚前买的二手房,父母付的首付,产证是父母和我三个人的名字,婚后父母用买卖方式把名字从产证上去掉了,其他没签署过什么协议备注,现在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请问现在的情况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么?

离婚 2011-12-30 12:1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赠予方式的话,不属于共同财产,买卖方式的话,对方可以主张为共同财产
  • 如果没有支付过购房款,可以认为名为买卖,实为赠予,可以主张是个人财产 如果支付过购房款,除非能够证明房款全部来源于婚前,否则,父母转让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个人原来的1/3份额始终是个人财产 建议来所或来电说明具体情况后,再行进一步解答,来所咨询请预约
  • 如果是婚后以买卖的方式变更,则现在房产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 需具体分析,如实为买卖,你父母原有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实为赠与,此房产为你个人财产。
  • 该房产属于你婚前财产
  • 1、父母买卖形式过户给你一人,买卖部分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买卖为形式,实际未出资,可理解为: (1)你父母是你的债权人;(2)你未出资,交易本质上仍为赠与。 究竟是买卖还是赠与关系,须综合考虑交易的目的、交易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环境条件和过程等。我的看法是该交易实质仍旧是赠与,赠与过户不能,父母没有收取房款的意图和实际,等等。
  • 婚后划掉你父母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 你好!如果是婚后以买卖的方式变更,则现在房产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 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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