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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登记结婚,婚后女方户口登记入男方户口,房产为男方婚前购置,2012年房屋拆迁,女方作为家庭成员,个人可分得50平方,房产证一直未办理,这种情况下,离婚女方可分得部分房产吗?

离婚 2022-12-19 14: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婚前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子产权为夫妻共有。离婚时双方可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在离婚协议中写明。离婚之后双方一起凭离婚协议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当事人名字房产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需结合拆迁安置政策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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