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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4月25买的房,交房日期7月31日。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注明:因连续阴雨影响形成延时交房的,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交房估计要到年底,据说延期交付是会所没完工所至。请问象今年这种情况(疫情、阴雨),我能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其他 2022-12-19 10: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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