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今年三月份在一家三甲医院医生问诊,检查结果,诊断了几种疾病,吃了几个月药,后期症状加重出现新的症状,医生没有做相关检查就更改了病历说是某种病,还改了药,,这次吃了一个月,病情更加严重了,我就改了医院,后来的医院医生诊断是其它病跟第一个医院的医生诊断一点都不一样,因为病情延误最后手术了。我能要求第一家的医院赔偿吗。谢谢。

其他 2020-12-12 08: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医院发生医疗损害时,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院不同意赔偿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