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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个多月,被公司辞退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结工资时没有给我赔偿金,预支款没有扣除,可以不返还吗

其他 2020-12-13 13: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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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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