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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电动车,对方撞的我,我非正常行驶被判的全责。现在对方起诉我要求赔偿16000元其中误工费30天10000,还有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医药费等。前期的治疗费用我已经出了。现在我该如何应变,对方软组织挫伤鼻子撞了下轻微骨折。

其他 2020-12-14 16: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你好,具体案件是需要具体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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