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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怀孕期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想续签,而是让合同延续至“三期”满为止。 这种情况下,公司需不需要在合同到期前通知我?明确告诉我公司不再续签,只是延续到“三期”满为止。

其他 2008-04-16 12: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但需要向你支付补偿金。
  • 可以,但是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不需要通知的话的话,公司在某些情况岂不是可以投机。 我07年7月处于孕期,合同也到期了,之后一直在公司工作。但从07年8月至08年3月,公司都没有和我签合同。现在以因为劳动合同法,公司要支付2月至3月工资的双倍给我。公司不想给。就说当时(07年8月)没和我续签,是因为我处于孕期,合同延续到“三期”满为止,所以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给我。(当时其他同事也没有签合同,但因为她们不是“三期”,所以公司给了她们双倍工资) 公司这样做对吗? 我个人认为,公司如果不想和我续签,应该书面通知我,明确告诉我不再续签,而是让合同延续至“三期”满为止。
  • 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但需要向你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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