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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租约期满时,房东向我追讨之后清洁房屋的费用是否合理。(租约合同上没有写明有此类要求)。房间的桌椅由于前任的租客损坏,在租房时房东口头讲明,未在合同上列出。可是交房的时候房主却改口说我损坏的要我赔偿,请问此举有法可依吗?(合同上并没有就损坏赔偿作出规定)

争议解决 2008-01-24 15: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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