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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未婚去逝有房产,但我与她母亲离婚十几年,女儿的监护人是我,她母亲已嫁人,请问女儿过户房产加她母亲的名字吗?谢谢!

离婚 2020-12-17 21: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按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如果未婚没有子女、没有遗嘱的话,死者的房产由父母继承。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先后区别,都具有同等的继承权。而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都是均等的,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所以父母的份额原则上是均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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