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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老婆和我丈母娘共同出资购的房(我和老婆各自管理自己的收入),假如我们离婚了,这个房子算共同财产吗?我能分到吗

离婚 2012-01-06 15: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对于你们这种 分别财产制 离婚时应该没有您的份额
  • 你们各自管理自己财产,离婚没有你的份额
  • 产权证上如果有你名字的话,你有权分配。
  • 产权证上如果有你名字的话,你有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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