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之前租的房子本来是21年1月5号到期,合同条款规定的了续租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没有规定不续租应该多长时间告知。约定房租提前10天付就行,但是因为续租,我就提前一个月给了房东续租的钱大概是12月5号左右。后来因为生了孩子想租一个大一点的房子,就想着不续租了,然后于20年12月10日跟他商量不续租了,他也同意了,说是续租的钱可以退给我。后来跟他商量我住到21年1月1日搬走,剩下的房租不用退,押金可以退给我。他同意了,但是新找的房屋是1月3号才可以住,就想着商量一下多住两天。然后商量结果不好,就说到了他让我这两天搬走,剩下的房租和押金都退还给我。但现在他只退还了续租的房租,不退还押金和剩余的房租,请问一下这个合理吗?是按照合同来还是说后来我们通过微信聊天重新约定的也是有效的呢?

其他 2020-12-20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