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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房合同为一年,租客因为自己原因选择提前结束租期,在已交房租的基础上,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房东以未租满一年为由,提前十天收回房子,并且不退押金 这是否合法,请律师帮忙解释一下

其他 2020-12-21 1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2、签定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3、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租房提前退租,房东不退租金是可以的,因为提前退租是租客的单方违约行为,房东可以不退租金,作为违约金。除非房东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对于租客而言,在退房之前最好通知房东,和对方协商,争取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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