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审判决生效后,判决书要求对方在15日内履行完成给付金钱义务,如果对方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对方提起上诉,经过二审审理后,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那请问关于一审规定的加倍支付债务利息,是从一审判决生效未执行之日算起,还是从二审判决生效未执行之日算起?

诉讼 2020-12-26 2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执行,即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法定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 二审审理期限规定如下:1、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一般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2、针对于裁定的上诉期限是三十天,不能延长
  •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有提出上诉的权利,一审民事判决书因此而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