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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49岁)是2011年12月2日坐老乡的车子从拉萨回波密(车子的所有人是波密县水利局,没有过户),在林芝地区排龙境内发生车祸当场死亡。之后,因为我们老家是湖南的,所以一切后事都是按老家的风俗,先在波密火化,后面才带骨灰盒坐飞机回湖南办理后事。处理后事的总共费用大约为12万元(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在波密没火化之前所产生的伙食等费用、回湖南的机票、以及在老家办理丧事的费用)。我是想咨询您一下,我们如果私下调解可以索要到哪些费用?除了死亡赔偿金之外,丧葬费怎么索要比较合理,另外精神损失是不是也可以要求要赔偿?谢谢。

刑事辩护 2012-01-02 18: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丧葬费按照当地6个月的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金,一般在10万元以下。关系费用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丧葬费按照当地6个月的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金,一般在10万元以下。关系费用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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