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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某高校租了一个餐厅窗口,合同签订一年,干了两个月,就不干了,当时交20000押金,19000房租(一年),现在学校扣我5000伪约金,剩余房租也不退,合理吗,当时签订合同,合同不给我们商户。

其他 2021-01-01 09: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固定双方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据后,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 这要看你不继续干餐厅经营的原因过错是在于你本人还是在高校。如果是因为你自身的原因不能继续经营,剩余租期内的租金不能要求退还,如果租期届满仍继续占有租赁物的,应承担相应租金损失。如高校已知不续租,不应再扣违约金。
  • 你好,合同是和学校签订的还是和其他公司签订的?
  • 你好,当时签的合同中对违约具体怎么约定的?可以与高校协商转租,尽量降低损失。
  • 您好,不合理。已经扣过违约金之后,不应再扣剩余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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