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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自己儿子在诉状中委托律师写明对己不利的事实,法律上可以否认为不生效吗?

诉讼 2022-12-17 2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具体情况 方便了解一下
    【追问】儿子以我的名义委托相关律师写的诉状,一个月以后我撤诉了,再上诉,原告从只是我增加到有我儿子,同时我在法庭上提交儿子和相关律师的聊天记录,说明儿子之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写的,请问我这个证据可以推翻属于不是自认证据吗?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可以否认,但必须提出相反的证据予以证明。
    【追问】在法庭上如果提供儿子和相关律师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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