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婆婆十几年前去世,无留遗嘱,今年初公公去世,他们有两女一子,共三姐弟,现有房改房一处写公公名字,;公公退休金20万,单位抚恤金18万(几年前大姐取走父退休金存折及存款至今,以及现在的抚恤金共38万,且未讲好如何分家产情况下,两姐妹未经弟及家人同意已均分入袋,)两姐早年结婚离家,我后嫁入至今,我夫妇单独赡养公婆共28年,同吃住,费用我夫妻出,大姐强调父亲用自己退休金生活,实则父母由我夫妻赡养,她强拿走退休金,我们分文未取。在七年前农村的旧屋地,我夫妇出资重建,当时经父亲明确,两姐也无异议情况下,农村所建房归我丈夫独有,其他人不拥有,仍保留父亲名字。问:农村屋是否父亲生前已处理结束,不应作这次遗产范围?现大姐硬说,由于旧屋办证时出过力,要分屋地为由,要求将房改房及退休金,抚恤金一并平均分三姐弟,我认为我夫妇已对两老人28年来生养送终,尽赡养义务,应多分财产,或我7:3比例分才合理,现子和两女双方难达意见统一。我可以用什么方法得到公平分配。我可接受钱38万由两女得,子得房改房约值80万,但女要求平分,请问长子嫡孙可有哪些保障?我夫妇理由是否充分?合理?在哪申张公平?

其他 2020-12-30 15: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