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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2年6月进入公司,无犯错,现公司因某些原因,人事部门希望与我协商离职,我想咨询下,赔偿相关问题,1、2012年至今,赔偿年限因如何计算,赔付金额按照上年平均工资,应发还是实发?2、在职期间历年未休完的年休假、调休是否可以主张?能一起结算吗?3、因为我在公司服务时间较长,并无过错,是否可以额外得到其他金额补偿。

其他 2022-12-17 20: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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