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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孩子一直是我父母在带,和父母也有感情。不想放弃孩子,以前也提过离婚,可是我又拆诉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仲裁 2009-06-27 15: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距上次诉讼已满6个月,可再次起诉离婚,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大。孩子抚养权,可尽全力争取,你所说的情形对你有利。
  • 如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委托当地律师办理即可 。
  • 你们已经分居两年,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标准之一。如果你确定离婚,还是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只要你能够证明孩子跟你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你就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当然,这需要一些证据和法律操作技巧。如果有需要欢迎联系我。
  • 起诉离婚,一般女方争取抚养权较容易,房产按法律规定
  • 可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如满意请采纳为答案并评价 您的评价,是我提供专业服务的动力 法律专业问题的解决,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处理,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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