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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欠我的钱不还,玩消失,600元数额很小,我想请问可以起诉吗?需要对对方地起诉吗?我跟他不是一个地方的,请问可以起诉吗?大概需要支付多少钱

其他 2021-01-04 2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一般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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