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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1日来公司上班,试用期3个月。今年怀孕,现已怀孕31周,劳动合同到2012年3月21日到期,在2011-12-26日忽然跟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等在1月份即停止。为了生完孩子报销,我跟公司商量,由我自己交钱,公司代缴到3月份。名义上给些补偿,我实际每月收入在1万元左右,但补偿金是按照合同的2000元给的。请问我这个怎么处理下,谢谢

仲裁 2012-01-04 21: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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