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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通过证券公司的一位朋友介绍,一名期货居间人替我操作期货账户,当时口头约定我的最大亏损承担额为20%,现在到期后,10万元本金只剩下3万,现在这名居间人想要抵赖,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介绍人愿意为我作证人证明当时确实存在此约定。(此居间人代理期间很不负责,操作期间曾留下重仓位然后外出旅游,不看盘面,造成巨大损失,回来后曾表示歉意但操作仍没有好转,而且后来期货公司还几次电话通知我强平,说明他经常不在盘面,很不负责)。 当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是口头约定,但我那位证券公司的朋友愿意作证人。期货保证金中心可以查询每次账户登陆ip,交易时间全都是他在登陆,这个应该也可以作为证据吧。 请问通过法律途径可以索回我的损失吗?谢谢。

基金期货 2012-01-05 10: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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