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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十一年,合同到期,公司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的合同是否合法?另公司将要面临搬迁,合同条款中附加了一条工作地点在甲方现有的和将来开设的经营场所。如果后续不去,是否能拿到赔偿?谢谢!

其他 2021-01-08 15: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是和公司原来的劳动合同到期了,然后公司要求你签新的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吗?这种情况属于公司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的。公司搬迁后,您想离职的话,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的话,您可以直接找我,详细描述一下相关信息。我可以无偿为您提供一些法律解答与法律帮助,保护你最大的权益,期待您与我进一步沟通,电话咨询是不收费的。
  • 你好 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地方
  • 您好,公司应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为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在“将来开设的经营场所”,您如果不去,则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你可以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有赔偿
  • 你好,如果拿不到的情况下可以仲裁
  • 合同条款中附加了一条工作地点在甲方现有的和将来开设的经营场所。这一条对你很不利 已经签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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