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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二手房原房主未交公共维修基金,那么这个钱现在该谁支付

房产纠纷 2021-01-09 21: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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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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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没交维修基金,请问二手房原房主未交公共维修基金,那么这个钱现在该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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