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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书判我次责,断了两护栏,交警有责任划分百分比的赔偿吗?交警要我付了一根的钱,加上医药费,维修车费,两千多元!对方所有费用不超两千元,保险公司都只赔两千,说用这两千块钱相互交换就可,我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21-01-09 16: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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