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和丈夫结婚前他曾经赠与我部分现金帮忙付首期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在中国,那么现在我们在新加坡登记结婚,婚后丈夫将收入全部收起,并且告知每个月欠债,其实他常炫耀自己收入很高。实际新币有每月8000多,但是总说入不敷出。我手头几乎从没有现金超过1000新币,现在如果离婚,该怎么办理,法庭会怎么判?我们没有孩子

离婚 2012-01-05 22: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在国内离婚的,因房产在中国,适用我国法律,即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共有财产一般平分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如在国内离婚的,因房产在中国,适用我国法律,即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共有财产一般平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