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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我这个案件是属于经济补偿金纠纷的吧。事情是这样的:我们老板在2011年12月31日结业。虽然我本人是知道他打算结业的,但是我没有收到正式的书面通知(例如解聘信)。那会,他跟我上司谈好的离职条件是:补一个月工资,还有跟单的提成,待货款收到后会给我们发!当时他也没有亲自找我谈补偿的问题!我理所当然的认为,我离职后的补偿是跟我上司一样的。我也深信老板会给我补的! 但是,一直等到2012年1月2日,才收到款。但是公司就给我发了2011年12月份的工资,并且拒绝我的补偿要求。而事实是,离职的每个同事都收到了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单单我没有! 本人于2011年5月4号入职,试用期两个月。在职期间,认真并尽职完成本职工作!没想到结果老板落井下石,欺辱我们这些刚刚出社会的,而且还发信息恶言恐吓。 我是不是应该到当地劳动保障局举报呢?但是公司已经结业了,我如果举报的话,可以拿回补偿吗?是不是还要提供其他同事确认收到补偿的证明呢? 盼复! CynthiaChan

争议解决 2012-01-06 2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可为你进一步分析。
  • 你好,经济补偿金,按工龄计算,一年一个月工资,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 工作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你依法应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按法律规定,工作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你依法应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请个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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