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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煤矿除渣时被矿渣将左脚跖骨和趾骨砸伤骨折,矿长送我到医院治疗后,我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于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我提供了和我同时除渣的证人证言身份证及手机号,劳动局说非得证人到不可,可是,事先约好了的同事到开庭时怎么也不到场,说是煤矿势力大,怕受到人身威胁。明摆的事实却没有办法,当时住院时填写的矿单位名称现已更名。我找矿经理协商,他却不到场,委托代理律师办。我该怎么办?难道用钱可以歪曲否定事实吗?难道这事只能用老农民的土办法找经理解决吗?

其他 2012-01-07 2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们可以找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他们也可以到单位进行调查,你们也可以直接找单位领导,请他们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是煤矿的事,与你无关。你只要做好伤残认定就行了。通过与煤矿的协商或到法院诉请判决就行了。
  • 向仲裁庭说明情况,证人不到庭其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一样有效,有证明力,能理解你的心情,尽量依靠法律解决此事吧。
  • 向仲裁庭说明情况,证人不到庭其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一样有效,有证明力,能理解你的心情,尽量依靠法律解决此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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