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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超过一个月了厂里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3天都没有给我结算工资。而且厂里有拖欠工资的历史。询问后知道要等厂里每月正常算工资的时间才可以核算工资而且要分2月工资才可以结清。这个算违反劳动法吗?

其他 2021-01-20 16: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发放工资的时间可以参考公司平时发放工资的时间,如果对方拖欠工资,您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有需要可以继续与我沟通。
  • 你好,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以要求2倍工资赔偿。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如果确有需要,可以通过主页预留电话与我交流以上问题,我会根据您提供的具体信息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好,请问是什么原因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呢?如果是单位原因,那么您可以要求单位自您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的。请问单位章程中是否对离职时工资支付期限有做说明?当然您是可以要求单位立即结清您离职前的工资。如果您有需要,后续问题可以再与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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