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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住市中区xx中心,19日晚因物管临时停电停水,我没有及时关掉烤火用的红外线电烤炉,来电后我睡着了,电烤炉高温引发字纸篓燃烧起火,导致客厅火灾。消防队灭火时水漫进4户邻居家,致使他们的床和强化木地板遭水浸泡,我第2天一早请保洁公司人员对水进行了清理,但是他们还是提出要更换地板,赔床和门(说门关不严了)。这些简装的房门和强化木地板是5年前开发商统一装修的,质量很差。现在5年了,我应该怎样赔偿?有邻居提出每天还要赔偿出租的租金66元。(他的房一直出租,但火灾发生前租户已经退租回老家了。他说是有新的意想性租户,因为房间被淹过而影响出租)他的床和席梦思、门,要我赔偿新的,而且是质量好的,地板要按150元/平方米赔偿。还要我帮他做客厅地板防水,修补墙的被淹部分,请问我应该怎样赔偿?简装的门和地板怎样折旧呢?需要请评估公司吗?还有物管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呢?周一又要和业主开会了,急于请教您,能给我提供一点建议吗?谢谢!

调解 2012-01-09 09: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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