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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是再婚,人在事时立遗嘱也公正过,我父亲的家产都给继母,那么子女有继承权?能继承多少?

其他 2021-01-23 1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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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是指继承人对死者生前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承受,又称为财产继承,即自然人死亡时,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归死者生前在法定范围内指定的或者法定的亲属承受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继承法律关系中,生前享有的财产因其死亡而移转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依法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范围内的人为继承人。 本案中,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公证遗嘱,那么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就是其他子女是没有继承份额的。
  • 根据你的陈述,按照经公证的遗嘱分割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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