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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妻子结婚还不到一个月,……。因为之前买房和装潢都是我一家弄的,钱都用空了,结婚基本是借的钱,向几个亲戚一共借了4万多。那钱大多是在领结婚证后婚礼前借的,用途是彩礼钱和婚礼花费,请问这算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我和她恋爱期间花费1万左右,结婚花费5万左右,她家在领证前买了一万元家电给我,领证后给了10万元陪嫁,说是给我们买辆车,但老婆把钱存在中国银行又办了理财今年1月9日到期。我想知道如果离婚我的权益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能不能要她承担共同债务?目前她想离婚,但是坚决不愿分担我家的损失,还说当初她家没多要彩礼已经吃了亏了,损失是我家自找的。我说是她搞的过不下去,离婚又是她提出的,她就说她不提离婚了,她就这样待在娘家和我耗着。我过年30了,她过年25,我耗不过她,而且这样也没意思。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我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谢谢。另外借亲戚那4万元我没有打借条,要不要补借条作证据?还有要不要向法院申请立即冻结她在中国银行的存款,那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其实也不想要她钱,只是我家不能损失太多了。 谢谢。

离婚 2012-01-10 09: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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