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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17年的婚姻里男方除提供一套住房及部分水电费外两人的其余生活费用均由女方在负责,女方没有存款,双方没有共同的小孩,双方平时感情也不好,在2020年男方生病住院,住院的所有费用均由女方在出,女方在无力支付医疗住院费后离家出走了,目前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并要求女方赔偿,如果到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法院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判决离婚?女方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

离婚 2021-01-27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您还可以追问或者与我们一对一咨询,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 你好,离婚不需要向对方赔偿任何损失,我国婚姻法规定,要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判决离婚。
  • 你好,夫妻离婚,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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