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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5在一家公司入职,入职签了三年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因公司领导说本人试用期间,表现不佳,又延长了两个月,总共约定了五个月的试用期。但是试用期过了,我已做满了8个月,公司没做出回应,是否默认为转正了,第七个月,第八个月还是发放试用期工资,在职期间,公司还未给本人购买社会保险。我已申请劳动仲裁了。还没出结果,但是不想去上班了。可以写个离职单直接走人吗?如未提前30天告知,会有啥后果,如果公司说我旷工呢?公司里面我是行政人事部的,试用期期间公司还有一种以我算错工资为由,根据员工手册想要克扣本人工资,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1-01-28 06: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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