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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主,跟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为过几个月才满二可以免增值税,合同约定过几个月才开始办理买卖手续,合同有一条约定的是合同签订当日交房,逾期交房每天支付违约金为已收款额的千分之三,但是后边还有违约责任的约定,有一条是卖方逾期、未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或者不再出售该房屋的,逾期一天,需要支付违约金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三,我现在想暂时收回房屋,等过户后再交房。我想问如果我收回房屋违约金按哪一个条款支付?因为我就收了两万块钱订金,如果按照已收款额支付就很少钱,按总房价就很大一笔钱了。

其他 2022-12-15 17: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构成违约的需支付违约赔偿。房产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出卖人存在约定或法定违约情形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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