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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9号第一天上班,当年11月18号因公司设备问题领导口头说带薪放假4天,然后23号正常上班,23号上班因公司原因有强制性放假说是2021年1月1号才能上班,当时我还在试用期,但是因为11月业绩还算不错,和人事沟通过,1月份就可以转正,因公司原因,我1月1号上班时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但是1月15号发工资的时候却扣除了我7天培训工资,说是试用期期间离职都会扣,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其他 2021-01-28 08: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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