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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合同期不到一年承租人拒付租金5600元,而且也不协商解除合事宜,怎么办

其他 2021-01-31 22: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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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成立与解除合法,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次租赁合同也是合法的,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当分别进行违约责任分析,并向责任人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当承租人违约不交纳租金,可能导致出租人解除合同时,次承担人可以自愿代替承租人交纳租金,保证次租赁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出租人不得拒绝
  •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有租赁期限的话,而且也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一般是不能退租的,否则就是违约了,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另外,如果存在其他情况,致使无法继续租赁房屋的,自己可以主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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