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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危房在我母亲再婚前拆迁,安置协议上有我和母亲名字,现在母亲过世了,房产证未办理下来,可以更换为我的名字办理产权吗?母亲再婚后的丈夫享有房子权吗?

房屋产权 2024-06-29 13: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母亲再婚前的危房拆迁,安置协议上有你和你母亲的名字,那么在你母亲过世后,你作为安置协议上的被安置人,有权要求将房产证办理到你名下。 但是,你母亲再婚后的丈夫是否享有房子的权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该房屋是你母亲的婚前财产,那么你母亲再婚后的丈夫一般不享有房子的权利。但如果该房屋是你母亲再婚后购买的,或者你母亲再婚后与丈夫对该房屋进行了共同还贷等情况,那么你母亲再婚后的丈夫可能享有房子的部分权利。 在办理房产证时,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安置协议、你母亲的死亡证明、你与你母亲的关系证明等。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 同时,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你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与你母亲再婚后的丈夫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房子的产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的话,对方有份额的
  • 一般来说有一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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