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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方无责,我方车辆损坏严重,对方只保了交强险,未保任何商业险,无责方有权要求全责方在4S店给自己修车吗?全责方想找个修理部给修理,无责方新车,不能达成一致

其他 2017-09-28 17: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你有权要求到4S店修理,对方也有权要求到其他修理厂进行修理,双方都存在各自的利益,你们这个事情目前只能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我建议你和对方协商,以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准,这样对双方都很公平,确定价格后,你可以选择自由修车的了,但超出部分就得你自己买单了,同时还有一点就是评估费用你一定要协商好,由谁来支付。如果协商解决不了,打官司的可能性比较大时,你也应当让交警部门出具委托手续去作价格评估,拿到评估结论后再去修车,这是为你进行诉讼准备证据。如还有不清楚的再给我回复或联系,祝你维权成功。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你好,这种情况你有权要求到4S店修理,对方也有权要求到其他修理厂进行修理,双方都存在各自的利益,你们这个事情目前只能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我建议你和对方协商,以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准,这样对双方都很公平,确定价格后,你可以选择自由修车的了,但超出部分就得你自己买单了,同时还有一点就是评估费用你一定要协商好,由谁来支付。如果协商解决不了,打官司的可能性比较大时,你也应当让交警部门出具委托手续去作价格评估,拿到评估结论后再去修车,这是为你进行诉讼准备证据。如还有不清楚的再给我回复或联系,祝你维权成功。
  • 是具体情节来确定修车的具体地点,如果打不成一致可以诉讼。 这类案件我接触过,可以免费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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