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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63岁,现在单位已经放假,在1月31日去以前一个单位同事公司干活(导管业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午两个同事一起吃饭喝酒1斤多,在下午15:30左右发生中风,住院进行手术,现在人还在昏迷状态中,这种情况可以向用工单位事追究责任吗?需要提供那些?

其他 2021-02-04 19: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场所受伤的一般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道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内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容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不属于工伤情形,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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