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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后面简称乙方)在塘厦镇,带领同乡承包塘厦镇龙背岭社区的绿化带维修,人行道维修工程,因政府要求我们施工队必须要有,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资质证,营业执照,经人介绍我与广东中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后面简称甲方)合作,甲方负责有关证件,资料,和税票,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总金额的百分之一十六的管理费,(有合作协议一份,工程款进账之日起甲方在一个星期内付清乙方应得工程款)工程完工经发包方各部门验收合格后,于2020年12月20发包方支付工程款50万余元到中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至今还有19万多元工程款没付,无故拖欠工人工资,希望得到贵处帮助

其他 2021-02-04 22: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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