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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费是什么意思?是交给法院的吗,明明案子已经结束,欠款已还清,然而今天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而在凌晨法院已经划扣了2060元,可在执行通知书上规定应缴纳的数额为2901元,【明显不够所需缴纳的数额】那此时还需再重新缴纳费用吗?是否还需要填写报告财产申请表?

其他 2021-02-09 16: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开庭是不要费用的,但立案时需要交诉讼费。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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