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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个朋友在某超市当促销员 然后下班的时候拿了两个赠品碗

其他 2022-12-14 17: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构成盗窃,还回去行了。青岛徐云志律师为你解答
  • 1、店家给的赠品不属于无偿赠与。实际中我们是购买了商品后,店家才给予赠品。因此,我们在进行商品交易时拿得的赠品,根本不是无偿赠与的,而是在我们履行付款义务获得的,所以是附义务的赠与。

    2、对附义务的赠与可以主张赔偿。按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所以顾客自己答应店家花了钱,那么店家自然需要履行相应的承诺,即对赠品负有相应的商品责任。

    3、店家需在承担义务限度内赔偿。即店家需对假货的价值进行赔偿,并且不能及于实际购买的那件商品。

    所以,当发现店家给的赠品是假货时,可以按规定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赠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即为五百元。不过,对于具体赔偿的数额,建议找商家进行协商解决。有些人在主张赔偿时,店家可能会以未参与“买一赠一”活动要求免责。如果跟店家协商不下的,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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