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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位农民工的女儿,我想咨询一下您关于工伤理陪的事,我父亲前天在工地上被上千斤的水泥给轧伤了,但当时没感觉很痛也就没管,也是快下班之前出的事,回家睡了一觉早上起床才发现漆关节肿了也走不了路了,但当天下很大的雨,没有去医院〈我们那个地方还没修路,交通也不方便〉拖到晚上没下雨才把父亲弄到医院去看,给包工头打电话跟他说了情况,可他说已经过了24小时不属于工伤,我想问一下您这样就真的不属于工伤吗?所用的医用费可以找工头理赔吗?父亲检查出来是韧带受损,腿还不方便走路,现在还在治疗当中

其他 2009-06-30 1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头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在单位发生的事故,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建议你先给父亲治疗,然后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手续劳动局会告诉你),然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而且治疗期间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费用都应该有单位来承担。单位拒不承担,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是申请劳动仲裁。希望你能够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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