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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离婚已三年多!肓有两个子女!现为我扶养!对方每月打生活费六百!但至今未给过扶养费!我怎么办!大的现十五为女儿!小的十二为儿子

离婚 2022-12-14 16: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并变更抚养费金额
  • 当事人应该让前夫按照约定定期足额给付抚养费,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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