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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售后人员,来公司一年半了,还没有签劳动合同。自然社保什么也没有,更别提节假日三倍工资了。我们的工作有提成,公司原来是这样规定的,第一年十月份以前提成的60%年底给,第二年的年底给第一年十月份以前剩余的%40还有第一年十月份以后的60%,凡是十月份以后的40%是三年以后才可以发.这是公司今年刚制定的,当时让我们的同事当众念过。现在马上快年底了,公司担留不住人。就决定把原来60%变为30%,真的非常不能接受。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2-01-13 2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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