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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进公司三个月后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2010年10的时候由于被公司派出培训,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规定,必须再为公司服务三年(但是没有给出明确起止时间),2011年6月又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规定再为公司服务一年(也没有明确起止时间),协议还规定,若果在规定服务期内单方面离职,需要赔偿当时培训的一系列费用。 以上是不是意味着我的合同是7年?如果不是,那我还需要在公司干多久辞职才不要赔钱

其他 2012-01-12 2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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